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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易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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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患者開具門診診斷證明流程:患者門診就醫 醫生根據病情開具相關檢查 醫生根據病情開具《疾病診斷證明書》 患者持門診病歷、診斷證明書至門診壹站式服務中心(門診服務臺)辦理審核蓋章手續 門診部工作人員審核、蓋章、登記。 
 
 
 
   2.門診證明專用章由門診部工作人員負責保管,工作人員要了解用章意圖,根據管理規定加蓋公章,蓋印位置要恰當,印跡要端正清晰。 
 
 
 
   3.醫生開具醫學診斷書應客觀、全面,每項診斷都應具備科學的、客觀的診斷依據,並與病歷中記載的病情和檢查結果相符,不得跨專業開具診斷證明;不得開人情假條,否則不予蓋章。
 
 
 
   4.門診患者須在開具《疾病診斷證明》的當日持我院門診病歷到門診服務臺辦理審批蓋章手續,原則上須本人辦理,特殊情況可由被證明人的直系親屬持本院的就診病歷代辦。如非當日需要系統核實無誤後方能加蓋公章。5.門診病歷、門診報告單等原則上不需要加蓋醫院門診證明專用章如有特殊情況要與相關檢驗檢查部門核實,經門診部主任同意,必要時要有分管領導批準,不得超越範圍使用印章,並辦理登記手續